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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结合公司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点检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法规、规定和规程;
(二) 负责公司设备点检制的推进实施和点检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三) 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公司重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负责对公司重点设备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点检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点检实施;
(六)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重点设备状况分析评价,针对设备存在的技术难点组织开展攻关;
(七)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八)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广。
第五条 各厂设备方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单位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的工作职责:
(一) 生产车间的设备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二) 贯彻执行公司、厂部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三) 参与设备《点检标准》的制定,组织本单位点检人员学习掌握设备的《点检标准》;
(四) 负责对本单位机修、电气、仪表和操作人员点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负责各类设备点检资料的建档归档,参与设备状况的分析评价;
(六) 机修、电气、仪表、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严格执行设备点检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按照各项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分工,对设备状况及时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章点检程序、具体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级种类设备的点检,按照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执行如下基本程序:
第八条 设备《点检标准》,是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判断、分析、评价的技术准则。焦化厂各单位要对全部生产设备分类制定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并逐台设备编制点检的专用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的体系构成如下:
第九条 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二)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三)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四)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五)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第十条 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一) 检查时域的划分如下:
1. 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 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 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 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二) 检查类别的划分如下:
1. 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以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 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3. 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三) 检查人员的划定如下:
1. 机修,是指各生产车间机械维护人员;
2. 电气,是指电气维护人员;
3. 仪表,是指仪表维护人员;
4. 运行,是指生产车间工艺人员;
5. 专业,是指专业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及厂控重点设备(a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定;车间重点设备(b级)和一般设备(c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各厂部审定,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机修、电气、仪表、运行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检查的原则分工:
(一)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日常点检的内容;
(二) 各车间机修、机动科(电气、仪表)及厂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
(三) 厂部负责定期对点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发现设备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设备的异常、缺陷、损坏及故障停机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填写记录。
第十五条 公司、各厂、各车间要依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所界定的范围,定期组织对厂控重点设备(a级)、车间重点设备(b级)、一般设备(c级)的状况分级进行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点检管理和为设备修理、改造、更新提供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如下:
设备基础数据
动态监测数据
点检检查情况
故障事故情况
检修维修情况
其它相关情况
资料数据整理分析
组织专业例会评价
编报分析评价报告
改进点检管理意见
设备修理、改造、更新建议
第十七条 厂、车间要按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对设备点检的各项资料分级建档,统一归档。对设备动态数据记录要填充及时、准确,并定期汇总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结果要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
第十八条 设备点检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
(二) 《设备点检专用标准》;
(三) 《设备日常点检记录》;
(四) 《设备定期点检记录》;
(五) 《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六)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计划》;
(七)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八) 《设备异常、缺陷及 ……此处隐藏9251个字……和日常点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的行为及时书面通知各单位或人员。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点工作,填写《点检表》,进行简单设备故障的排除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正确使用设备。
2、按日常《点检表》,用五官或简单仪器对设备的规定部位进行短时间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如噪声、发热、松动、泄漏、异味、腐蚀等。
3、按润滑作业卡,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如手动干油泵、油枪、油杯、油壶润滑及油池润滑补油换油等。
4、简单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即生产工人力所能及的螺栓紧固,皮带、制动器、弹簧调整等。
5、设备及环境的卫生。
6、对当班进行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专业点人员复核和确认(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室等)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
第八条设备维修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填写关键设备《点检表》,进行设备异状的排除和修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和专业点检计划认真进行点检。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每天查看日常《点检表》和有关记录,有问题时应查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并必要的处理,不需或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报告车间列入检修计划安排处理。
4、对进行日常巡检作业发现及处理问题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设备点检工作流程及内容
第九条点检的实施
(一)日常点检由设备使用车间组织实施。
(二)专业点检由各生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维修单位组织实施。
(三)精密点检由公司机动分厂组织实施。
第十条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
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是:压力、温度、流量、泄漏、给脂状况、异音、振动、龟裂(折损)、磨损、松弛。
第十一条点检的的工作程序
(一)设备点检的实体是:操作方、检修方和点检方。其中,点检方出于三方的核心地位,使设备点检的主体。
(二)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表。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写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但不管何人、何时处理的,都要填写处理记录表。
(三)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要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修点”即故障率高或损失过大环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安排改善性维修。
(四)对任何一项改善性维修项目,点检方应在半年内对其经济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分厂、车间应对设备点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人员对日常点检的检查为每天至少一次,分厂、车间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点检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机动分厂对点检工作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设备点检工作的考核
(一)对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处罚20―50元。
1、设备操作人员未按《点检表》要求进行点检作业者。
2、设备维修人员未坚持每天查进行巡回检查,没在《点检表》签名者。
3、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者。
(二)对设备点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员工,特别是通过点检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事例,公司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篇八车间设备点检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车间设备点检管理制度目的: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车间设备点检卡》的要求,完成设备的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通知维修人员予以解决。适用范围:设备管理组技术员、设备操作人员,生产工段。.。
目的: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车间设备点检卡》的要求,完成设备的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通知维修人员予以解决。
适用范围:设备管理组技术员、设备操作人员,生产工段班组长
考核办法:
1、每台设备设立一个点检卡,每台设备的操作人员对该点检卡负责。点检卡由指定人员填写。
2、要求生产工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当班启动设备后,立即按照点检卡规定进行设备各方面的检查工作。如有异常,立即停机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如启动设备后未进行点检,但设备未出现故障,操作者罚款100元,当班班长100元。如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操作者罚款200~400元,当班班长罚款400元。对于点检时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处理。
3、要求生产工段班长必须检查当班设备点检情况。
4、各设备的点检卡要保持干净、完整,无破损。如不能达到要求,对该设备的所有操作人员给予50元/人的罚款。
5、设备点检卡由设备管理组技术员每月发放,并随之将上月的点检卡收回,以作为设备档案的一部分。如技术员未按时发放或收回点检卡,给予100元罚款。
6、设备点检时发现的问题,点检人员标明后,设备维修工应及时解决,如不能及时解决,应立即填写点检问题跟踪单,并通知相关技术员。
7、点检卡发放日期每月30日。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篇九1、严格遵守《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2、电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3、机械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4、仪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仪表工安操作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5、静态点检前,要与所到岗位的操作工打招呼,并在设备操作开关部位悬挂点检牌,同时要确认操作手柄归零位,才可点检。
6、动态点检前,必须将 点检牌交给操作工,并与操作工协调、确认好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安全,才能进行动态点检。点检时,操作工依点检员指令按规程进行操作。
7、点检员和岗位操作者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签上双方的姓名。
8、点检员对设备点检需要停电时,应交上被检单位电器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悬挂点检牌。
9、点检人员到岗位点检,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互相配合、互相进行安全监护。
10、操作工不准自行摘掉点检牌,擅自开动设备,做到谁挂牌,谁摘牌。
11、操作工必须按规定做好点检配合工作。
12、遵守本单位制订的有关点检的安全规定和所到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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